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报来的《关于薛家镇顺园新村高速两侧声屏障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薛政发〔2016〕5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缓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薛家镇顺园新村高速两侧声屏障项目。
二、建设范围和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顺园新村沿线(沪蓉高速公路南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声屏障设施,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三、主要技术标准
声屏障长1400米,高4.5米,吸隔声屏体采用内填聚氨酯吸音棉的穿孔铝合金屏体,中部透明隔声屏体采用8毫米亚克力板。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44.16万元,所需资金由薛家镇财政专项列支。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新环登〔2016〕33号);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七、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7月5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7月5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