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初级中学: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报来的《关于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初级中学田径运动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奔中〔2016〕8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教学设施,适应全区教育事业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初级中学田径运动场改造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天禧桥南61号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初级中学地块内东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径运动场环形塑胶跑道改造,同步实施天然草足球场、器械区、泵房、水池等配套设施附属工程,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775万元,由区镇两级财政列支(常新社财〔2016〕15号、常新财行〔2016〕33号)。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工程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8月16日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8月16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