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报来的《关于桂江路(嵩山路-衡山路)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请示》(黑牡丹建设立项〔2016〕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桂江路(嵩山路-衡山路)工程项目。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
1.道路工程:西起嵩山路,东至衡山路,道路全长295米,红线宽度7米,新增用地面积0.1933公顷,道路标准横断面为7米车行道;
2.雨水管线:主管管径d600~d800,主管管长350米,采用钢筋砼Ⅱ级管;
3.污水管线:主管管径DN400,主管管长300米,采用球墨铸铁管;
4.通讯管线:管径5Φ110PE管,管长350米,采用PE管;
5.供电管线:6Φ200C-PVC+一根七孔梅花管,单孔管长350米,采用塑料管;
6.配套工程:同步实施路灯、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市政配套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78.31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并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8月17日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8月17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