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宏肯企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的常州宏肯企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符合《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项目单位在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应当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报送本机关验存。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你公司必须在办结相关前期手续,并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如预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需提前重新申请备案:1、项目法人发生变化;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改变;3、建设地址发生变化;4、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20%;5、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20%。
项目名称:常州宏肯企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新北区吕墅二路以东,吕墅四路以南,吕墅中路以西,汉江西路以北地块
总 投 资:1476万美元(其中进口设备用汇102.57万美元)
建设规模:新增用地面积63亩,新建车间、门卫、综合办公室,新增建筑总面积22100平方米,搬迁设备97台(套),购置进口设备5台(套),建成后形成年产机动车零部件60万个,车架15万个,汽车零部件24万个,残障轮椅车轮椅5万个,观光车零部件5万个。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