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报来的《关于2016年新北区奔牛镇视频监控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常公新〔2016〕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空能力,提高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2016年新北区奔牛镇视频监控建设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为购置并安装7套高清球形网络摄像机、365套高清枪形网络摄像机以及13套高清一体化抓拍单元,并配合实施综合布线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767.92万元,由奔牛镇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工程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10月26日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10月26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