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滨江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报来的《关于春江民俗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安居置业发〔2016〕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延续传统民俗文化,改善城市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春江民俗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祁连山路以西、港区西路以东、赣江路以南、百馨苑小区以北地块,新增用地面积6.425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园绿地、雕塑和其他公园设施、2座景观桥(跨度30米,宽6米),同步实施标示系统、休息设施、景观照明、综合布线系统等。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9849.92万元,其中:2949.92万元由你单位自筹解决,6900万元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四、请你单位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10月28日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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