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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专注公益,点亮心灯
洪雨康,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江苏禾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7年,洪雨康考入苏州电力学校学习,中专毕业后进入一家热电厂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媒体上看到一位律师为困难人群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了当事人燃眉之急的事迹报道,这使他深受触动,祟敬之意油然而生,他渴望自己也成为一名能够给更多的人带来温暖和帮助的律师,做一名对社会有意义有价值的律师。这个信念始终支撑着他,使他由中专学历的起点,一步步地通过了法律专科、法律本科考试、全国司法考试,通过实习律师的各项考核。他放弃了原本已稳定的工作,把自己锻炼成一名勤奋学习,精通专业的执业律师。
从事律师这一职业后,他从未忘记过热爱公益事业初衷,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自己心里默许的承诺,积极参加并组织了各类公益活动。在洪雨康还是实习律师的时候,他就加入了常州市“一加”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即“一加爱心社”)。在加入爱心社的第一天,社长王德林就交给他一个艰巨的任务:在红梅社区有一名80余岁老太,丈夫早年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给她居住,老夫妻俩都没有生育,年轻时领养了一名男孩。随着老太的年龄越来越大,养子不但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反而多次干扰老太生活,要求把房产过户至他名下。洪雨康律师介入这个纠纷后积极与当地居委会联系,多次与养子进行沟通,终于做通养子思想工作,最后促成养子同意好好善待老人。看着老人的苦恼解决了,他心中也仿佛一块石头终于落下。在“一加爱心社”,不论谁有法律上的问题,洪雨康律师都会积极的给予及时解决。除此之外,他还利用闲瑕时间参加了“一加爱心社”的玫瑰义卖活动,义卖款项用于爱心事业。
虽然日常工作十分的繁忙,但是他还主动报名担任了“市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律师,不仅定期回答咨询,还自己掏钱为困难群众办案,深受当事人的好评。2014年6月一个炎热的下午,一名妇女神情焦虑的来到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向他咨询未成人抚养费的事情,来人比较激动,洪雨康律师尽力稳定其情绪,通过几个小时的交流,她的情绪才算稳定下来,原来她与前夫几年感情破裂,离婚时达成协议:房子归女方所有,由女方补贴男方9万元,小孩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小孩的医疗费、教育费双方负担。由于双方离婚后对小孩打击较大,小孩患了精神分裂症,医院建议终身治疗。这种情况下,男方不仅没有尽父亲的义务,反而一纸诉状将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支付9万元,而且开庭时间在即,非常紧迫。女方每月的收入不仅要支撑家里的日常开销,还要负担女儿的巨额医药费,经济比较拮据,前夫不仅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等,反而起诉她,让她彻底绝望了。在了解案件的原委后,洪雨康律师经仔细研究并与当事人沟通,最终确定了应对方案。对于女方做被告的案件,在申请延期审理的同时,他还协助当事人收集小孩的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的票据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这两个案件在法院执行局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在此案件中,洪雨康律师不仅没有收取当事人一分钱,还自掏交通费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和与法院沟通。案件结束后,洪雨康律师谈这个案件最大的收获就是当事人对自己工作的肯定,在他心里能够给别人以帮助,就是他收获的最大的价值。
洪雨康律师在得知滨江明珠城招聘楼道长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向社区申请,愿意为社区的建设提供服务。在担任滨江明珠城12栋的楼道长后,他协助社区挨家挨户摸底调查户籍基本情况,协调邻里纠纷,谁家有问题,他都不厌其烦,总是热心帮助解决,获得了居民的好评。
这就是洪雨康律师,一个热心关注公益事业,帮助困难人群的人。他一直坚信:人存在的价值不在于创造了多少财富,而在于他为这个社会做了什么。未来的路还很长,洪雨康律师执着于最初的梦想,用一颗诚挚的心实现着自己的价值,在公益事业这条路上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