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