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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
01411296X/2016-0001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人社局:
预决算工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产生日期:
2016-02-15
发布日期:
2016-02-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6年新北区人社局部门预算情况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审核编制内的人员进出;负责全区人事统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的考察、考核、录用、调配、奖惩、任免及辞退、辞职等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聘及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全区的人才流动工作,负责全区人才预测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提供人力资源供求信息;负责全区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推荐、接收、派遣及军转干部的安置。
3.综合管理全区的劳动工作,督促并指导企业加强用工管理;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劳动监察,处理各类劳动争议。
4.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的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研究制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区职工工资及福利的分配进行宏观管理。
5.根据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结合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管救灾、各类社会救济和社会捐赠工作;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6.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对社会福利企业进行管理;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行政村、社区的设置、撤消、更名和界限变更的审核、报批;做好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社团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7.主管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殡葬管理;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推动国务院提出的六个“老有”目标的实现;制订老年事业发展规划;对各镇、街道老龄工作和所属老年社团组织在业务上进行指导。
8.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依法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对红十字标志的使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吸收会员、发展组织;依法开展募捐、备灾救灾及救助贫困弱势群体等工作。做好青少年红十字工作;搞好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发展红十字志愿者队伍。
9.综合管理全区各类社会保险工作,组织推动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对全区失地农民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对全区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创业培训等工作。
10.承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2004年9月,与区编办、区民政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红十字会合署办公。根据上述职责,区人社局设5个内设机构和8个下属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
综合处、人事处、工资福利处、劳动处、民政处。
2.下属事业单位:
新北区社会福利中心、新北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新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新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新北区劳动监察大队、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新北区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及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性质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年度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长远谋划与注重实效相结合,把握经济社会新常态趋势与人社工作的联动性,找准关键推动点,努力在改革和法治的轨道上实现人社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
1.强化政策落地,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154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10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继续控制在4%以内。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3500人,创业培训750人,扶持大学生创业170人,支持成功自主创业人数940人。进一步推动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重点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2.坚持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一体化。巩固扩大保障覆盖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均为8750人,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净增参保4200人,覆盖率分别达到98%。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效能。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50张;设立或改造一所以上公办失能老人集中托养机构;建立一个覆盖街道层面以上的区域性老年人助餐中心。实施奔牛镇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
3.突出“高精尖缺”,推进人才与产业融合。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强“两高”人才培养,提升人才综合服务效能。全年引进“龙城英才计划”C类项目和入选“省双创计划”人数位于全市前列。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000名以上,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700人。
4.健全制度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升争议调解仲裁水平,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加快社会组织培育,上等级社会组织数占应评总数的50%以上,其中3A及以上的占上等级总数的10%以上。建立镇(街道)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3个。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不少于30个,每万人持证人数不少于5.2个,新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家。抓好“三社联动”示范点建设,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充分发挥“四级联动”平台作用。
三、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新北区人社局部门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区人社局局本级(行政)1户及下属8家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新北区人社局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5321.58万元,支出总预算5321.58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5321.5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1248.0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单位日常运转、人才开发资金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3799.6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抚恤、社会福利、老龄事务、残疾人事业、就业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56.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216.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1504.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25万元。
(2)项目支出3817.40万元。在年度工作过程中,为完成人社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一般性项目支出,共计3817.40万元。主要用于低保等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双拥、养老服务、残疾人保障、人才引进培育、就业再就业、劳动保障等专项业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
(三)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预算为34.2万元。
与2015年相比,“三公经费”有所减少,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比例,控制公务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
附件:2016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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