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区委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从严从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现就全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全镇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以党(总)支部为单位,采取“党(总)支部自查、镇党委工作组核查”的“双查”办法,理清全镇党员基本情况,统一规范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及时编入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系统。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二、总体安排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各党(总)支部分别负责所管理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组织实施。
全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从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5月基本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中旬至11月底。
1.明确工作思路。2015年11月中旬,各党(总)支部根据部署要求,明确排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措施、时间进度。
2.组建工作队伍。2015年11月中旬,各党(总)支部为负责人,明确专人负责排查工作,并将工作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2月1日前上报至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
3.开展专题培训。2015年11月中旬,镇党委对工作组成员和各党(总)支部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二)集中排查阶段:2015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
4.党支部自查。2015年11月下旬,各党(总)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按照统一格式,组织党员认真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经党(总)支部、镇党委审核确定后,归入党(总)支部工作档案。党(总)支部填写六张表,分别是本支部《党员名册》、《外出流动党员名册》、《外出流动党员情况汇总表》、《经排查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经排查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5.工作组核查。2015年12月10日前,镇党委工作组逐一核查各党(总)支部党员情况,做到“三查三核”。“三查”:一查基本信息是否齐全;二查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看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失联”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三查接转组织关系情况,看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关系是否落实、出国(境)定居、留学、从事劳务的党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手续。“三核”:一是核准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二是核准“空挂”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三是核准“失联”党员数量、“失联”情况及原因。工作组对每个党(总)支部核查情况要形成专门材料,并反馈给党(总)支部,提出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寻找“失联”党员的途径办法和处理“失联”党员的初步建议。
6.镇党委会办。2015年12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向镇党委会汇报排查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工作组和党(总)支部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并调查其“失联”期间的表现。形成镇党委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失联”党员名单及处理建议。
7.汇总上报情况。2015年12月底前,镇党委进行审核和汇总,逐一听取各党(总)支部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审查“失联”党员材料,汇总形成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和“失联”党员专项材料,报区委组织部。
(三)整改规范阶段:2016年1月至4月中旬。
8.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2016年1月底前,镇党委工作组和党(总)支部做好有关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工作。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落实其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进行相关教育,确保其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员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
9.稳妥处理“失联”党员。2016年3月底前,按照《新北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常新组〔2014〕91号)要求,开展“失联”党员组织处理工作。注意把好预审、审批关,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处置恰当、结果服众。
10.检查总结。2016年4月中旬前,在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失联”党员等工作结束后,对各党(总)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全面进行总结。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
11.巩固提升。结合上级要求,研究制定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化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巩固提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成果。
三、有关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总)支部要搞好动员部署,细化目标任务,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坚决防止把党内统计数据简单翻新、应付了事。
2.精细精准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和严谨细致,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要逐人核对查实、建档造册,把工作做细做实。要真摸实报,是什么情况就报什么情况,有多少就报多少,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党支部对查找联系党员过程要详细记录在案,以备查验。
3.稳妥有序推进。坚持边排查边规范,及时更新党员信息管理台账,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要把排查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起来,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在排查工作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有关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委员会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