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强投标人信息的保密,方便投标人参与招投标,降低投标企业负担,提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常建〔2012〕21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建立参与建设工程投标的建筑业企业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孟河镇年度保证金)的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申请
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是参与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招标平台招标的建设工程投标的建筑业企业按年度交纳一定数额投标保证金。各投标单位自愿交纳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在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招标平台招标的零星工程项目予以认可,申请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在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财政与资产管理局财政集中收付中心(以下简称财政集中收付中心)交纳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已交纳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在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招标平台招标范围内参与单个或多个零星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时,不需再交纳投标保证金,只需将《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见附件1)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即可。
二、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标准为10万元;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其他专业工程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标准为5万元。企业有多个资质的,按就高标准交纳,不需重复交纳。
三、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
(一)投标企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申请表》(见附件2)、《承诺书》(见附件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2013年-2015年间承建孟河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汇总表等相关资料。
(二)投标企业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入财政集中收付中心专用账户,以其他账户交纳的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均无效。
(三)在所交纳的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次日生效。
四、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一)凡已交纳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被确定为某项目潜在投标人后,其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具有自动适应性,均视同投标人已经交纳所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承担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项目投标担保责任。当单个项目投标保证金超过企业交纳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已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再补交差额。
(二)如遇企业资质情况发生变化,企业应及时到原交纳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政集中收付中心申请办理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变更手续。
五、违约行为的处理
(一)投标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向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申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予退还当次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交纳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因违约需赔偿时,招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投办。经核实情况后,招标办协调相关单位处理投标保证金赔偿事宜。
(三)投标人因违约需赔偿的金额超过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对超出部分继续赔偿。
(四)投标企业在有效期内因违法违规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办将取消其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资格。
(五)任何企业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和出借缴费证明材料。否则,一经核实,企业行为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企业需退还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应向招标办提出书面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不再享有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资格。经招标办、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财政集中收付中心将保证金(无息)退回原账户。
(二)企业需延续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应向原交纳的镇收付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重新核发《年度保证金已收证明》。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请退还:
1.在企业投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内的;
2.在调查处理投标人违规行为期间的;
3.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期限不满一年的。
七、缴纳账户
(1)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
开户银行:江南银行小河支行;
帐 号:8563204112401201000143622。
(2)投标单位必须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财政集中收付中心开具收据。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帐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进帐单上注明票据号码。
八、实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8日起实行。
附件1: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
附件2: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申请表
附件3:承诺书
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