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罗溪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印发《罗溪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罗溪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2017年罗溪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7年,是我镇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开局之年也是关键之年。为落实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7年罗溪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具体部署各项任务。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立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资源环境禀赋,紧紧围绕省、市、区2017年目标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实施结构调整、治污减排、生态保护、政策调控、执法监管等重点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17年,镇域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至2017年底,完成煤炭消费总量的年度削减目标。(市场监督分局、镇企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压减非电行业生产用煤及煤制品。完成上级下达的过剩产能压减计划。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制造等项目,2017年底前在纺织、电镀、机械等其他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效产能。完成上级下达的过剩产能压减计划。对非电行业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2倍减量替代。严禁建设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对违规在建过剩行业产能开展全面清理。
2.深化节煤改造。组织推动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持续开展节能工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3.加强散煤治理,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指标进行更严格的限制,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煤炭产品不允许销售和使用。大力推广非煤清洁能源替代民用散煤。2017年开展散煤经营的管理检查。
4.发展清洁能源。充分利用新北区光伏产业基础,不断扩大光伏市场应用规模,重点利用企业厂房等各类屋顶资源,大力发展“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梳理全区鱼塘、农业大棚等资源,有序推进渔光、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至2017年底,新增2兆瓦(2千千瓦)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扩大天然气利用,深入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着力去库存、控增量、优总量,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至2017年底,完成化工生产企业关停任务的50%,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减化”工作目标任务。(市场监督分局、镇企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产能淘汰力度。执行化工生产企业综合评价办法,全面排查化工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按照“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要求,实施“一企一策”,结合环境保护违法违规整治方案,制定化工生产企“四个一批”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2017年完成化工生产企业关停、淘汰任务的50%,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转移、升级、重组。禁止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
2.强化危化品生产、经营、储运企业监管。贯彻落实《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综合治理,全面调查镇内危化品经营、仓储企业,重点调查重大危险源。2017年底前完成企业建立危化品贮存品种、数量动态管理清单。督促企业建立危化品贮存品种、数量动态管理清单。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使用和储运企业一律予以关停。配合建设新北区智慧安全监管一体化云系统平台。
(三)治理区域水环境
至2017年底,完成东风河和白兔沟的清淤工程。全镇总氮、总磷污染物排放量在2016年基础上实现削减。(企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相关村、社区)
1.严格控制氮磷排放。根据新北区分解落实的任务,推进工程项目,实现氮磷削减目标。完善镇内河流总磷、总氮监测体系。
2.持续降低工业污染负荷。完成区下达的压减过剩产能、淘汰低端低效产能任务,配合开展化工、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5月底前完成企业基本情况排查,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淘汰产值低、污染重、不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生产工艺和技术落后、达不到安全环保要求的企业。全面巩固太湖流域“十小”企业取缔成果。
涉水重点行业严格执行2008年以来国家新颁布的特别排放限值。现有废水直排工业企业通过接入污水处理厂或升级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实现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实行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主线实施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加强污水排放口管理,一个企业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排污口。2017年完成现状调查及总任务量的30%。
3.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进种植业化肥施用量减量化,有计划休耕轮作。2017年全镇休耕轮作达200亩。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全面提高科学用药水平,2017年农药施用量较2015年实现零增长,化肥施用量(折纯)较2015年削减2%。
4.配合实行池塘循环水养殖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推广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有效控制水产养殖业污染。
5.根据区下达的河流治理任务体系,制定十里横河等河道的综合整治方案,建立整治时序及实施计划。对团结河、兰陵河和白兔沟河道进行清淤。
6.配合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提升流域骨干水利工程引排能力,适时开展调水引流,切实发挥引排工程环境效益,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流量及湖体水生植物生长需求。配合完成新孟河工程省定年度任务。
(四)治理生活垃圾
积极开展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全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管中心,物业管理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1.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配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开展镇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制定。3月底前,配合完成现状调查摸底。至2017年底,完成鸦鹊村和溪南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全镇完成1056套分类垃圾设施建设和6辆分类收集车辆等设备采购以及宣传活动。
2.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优化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送、处置方案。将垃圾收集后送外分拣中心,并进行焚烧发电。
3.制定偷倒垃圾现象治理方案。强化属地负责制,巡查监管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予以综合整治。
(五)治理黑臭水体
2017年,开展全镇黑臭水体摸底调查工作,重点开展群众投诉较多的河道的整治工作,按时序进度完成相应整治任务。(城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建管中心,相关村、社区)
1.大力推进园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实施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加快建设截流干管,加大截流倍数;加强控源截污,开展河道排水口专项整治;加快现状沿河建筑排水管网缺陷排查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2017年底前,完成随路建设的污水管网2756米。
2.实施新农村生态整治工程,加快建设全镇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2017年6月底前,完成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年底完成建设彭家、鸦鹊、温寺、龙珠山污水管网及治理设施,实现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50%以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既有及新建设施运行保障机制,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80%以上。
3.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排查园镇黑臭水体,建立黑臭水体档案,编制全镇黑臭水体整治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东风河、白兔沟的河道治理工作。
4.加强水系沟通。围绕水生态要求,加快全镇主要河流拓浚整治,深入推进农村河道沟塘治理。通过清淤截污、拓浚沟通、拆坝建桥、生态修复等措施,至2017年底,完成东风河、白兔沟、红星大沟河道实施整治,完成4个村的排涝工程,以及6个村庄的24个沟塘治理任务。
5.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切实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明确“河长制”相关单位职责、落实养护经费,开展绩效评估。2017年底前全面落实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运行机制创新河道养护机制;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进河道养护市场化改革,形成主管部门定期考核、养护单位具体作业的河道养护模式。
(六)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关闭拆除所有畜禽养殖场。(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相关村、社区)
2017年底前,完成除立华公司外所有畜禽养殖场关闭拆除任务。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七)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以下简称“VOCs”)综合治理,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总量达到削减目标。(企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督分局,城管中心)
1.强制使用清洁原料代替,2017年底前,印刷包装、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制造企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清洗剂、胶黏剂等。
2.推进重点工业行业VOCs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全镇重点化工企业设备和管阀件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推进钢结构、卷材制造、电子信息、纺织等其他行业VOCs综合治理。
3.推进面源污染治理。2017年底前,协助上级完成加油站、储油罐、油气运输车辆油气回收工程升级改造。加大加油站、油罐车的检查力度,确保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正常。全面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升级改造。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禁止露天烧烤;协助新北区制定餐饮油烟治理方案,根据重点治理单位名单,开展专项治理,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在线监控设施。加强汽车维修业污染控制,根据区公布的重点治理单位名单进行整治。开展建筑涂料替代,根据建成区内建筑内外墙装饰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推广计划,配合推进政府投资建设中公用建筑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
(八)治理环境隐患
2017年,全区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督分局)
1.配合开展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顿,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避免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2017年底,完成危化品企业“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划分,落实分级监管。
2.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培训,明确规范化管理要求,推进贮存设施规范化改造。对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抽查考核。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管。
严格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环境管理。配合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渠道的建设,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3.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农用地为重点,配合完成区下达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任务。
(九)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和绿色发展指数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逐步增强,城乡人居生态环境的适宜性进一步提高。(建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企业管理中心)
1.全面推进“生态绿城”建设。加快推进老孟河、十里横河等主要河道生态廊道建设,建设城北郊野公园等生态绿园。
2.严格保护生态红线。按照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加强保护新孟河(新北区)河道二岸一公里范围内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严禁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提升生态红线管控水平。
(十)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
落实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体系;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进入常态化管理;配合运行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协助形成生态保护投资基金设立方案。配合建立相对完善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工作目标任务。(企业服务中心,财政分局)
1.配合上级全面推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2017年,开展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有偿取得,逐步开展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取得。贯彻执行《常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要求。
2.推进绿色金融政策。动员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3.对于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取消园镇对其的年度表彰奖励。
(十一)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省、市发布的有关法规规章,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企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完善环境执法监管体制机制。2017年进一步做实做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一、二级网格巡查人员,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存在环境违法的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实施联合惩戒。
2.提高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配合建设移动执法系统,督促企业接入常州市“智慧环境执法”平台。根据上级下达的重点行业企业名录,推进企业的在线监控建设。
3.配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电镀、印染、化工、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工地扬尘等重点行业,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进行环境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与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改善我镇环境质量。
4.加大环境执法联动力度。安全环保科与派出所、城管、工商、建设、司法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精准执法,精确打击,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威慑力。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5.通过媒体专栏,定期曝光典型环境问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镇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加强对专项行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各村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构。
2.强化推进落实。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组织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积极争取省、市、区的指导和支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协同推进机制,定期研究会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形成齐抓共推的强大合力。
3.实施综合考评。严格执行督察考核制度,开展日常督查,及时掌握推进情况,剖析具体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定期通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考评情况报送镇党委、镇政府,通报镇纪委,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纳入镇综合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对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