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新北区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常新政办〔2010〕33号)和《关于加强全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常新组〔2014〕54号)精神,结合我镇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同意镇政府监察审计室制订2017年度审计项目的计划安排意见。镇监察审计室将对华墅社区负责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香山社区、敬老院、浦河社区、梅林村、观庄村主要负责人开展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公有(集体)资金投资占主体的专业合作社开展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具体时间安排:
2017年1月——3月
华墅社区、香山社区
2017年4月——6月
敬老院、浦河社区
2017年7月——9月
梅林村
2017年10月——12月
观庄村(含合作社)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