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中心、各办局、事业单位、各村(社区):
现将《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春江建设的源头性、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根据中央、省、市、区“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积极顺应现代传媒技术发展新趋势,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实践,努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顺利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设“强富美高”新春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法治精神进一步弘扬,法治信仰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引导全民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群众对普法的知晓率和满意率达到92%以上,努力使法治成为春江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凸显,群众获得感、受益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渗透到法治建设各个环节,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合作、互动共治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收集、分析、研判不同地区、部门、行业、人群及各时期的法治需求,实施精准普法,努力提供系列化、差异化、规范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坚持实践引领,学用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活动,在法治实践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责任落实,协同推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条块责任与互联互动相结合,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加快整合社会组织等普法资源,探索培育发展法治宣传类社会组织,推动法治宣传与精神文明创建、国民教育、法治建设、基层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合作、互动共治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把创新作为发展引擎,把实效作为衡量标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普及法律知识向培养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转变,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不断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二、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新市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掌握必备法律知识,树立现代公民理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
坚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垂范的关键性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的要求,在思想上进一步重视起来,把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最基本的要求;在行动上进一步严格起来,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规做到“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用宪法法律规范个人行为和职务行为;在根本问题上进一步明确起来,通过系统深入的教育学习,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镇中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镇组织人社、宣统和政法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组织实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全面深化述职述廉述法制度,重点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以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参考。
重点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司法部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若干意见》要求,围绕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发挥企业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法治教育基地、法治学校等,搭建学法平台。发挥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信用意识,推进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大力开展具有地方、行业特色的企业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文化纳入企业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确保职工法治教育落到实处。
突出抓好各阶段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围绕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循序渐进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化法治教育课程体系,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坚持抓好新市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新市民法治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谁用工谁负责”意识,落实居住地、用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在规模以上企业、新市民公寓等新市民集中工作、生活的地点,建立多形式普法阵地。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对新市民的服务管理,紧贴新市民对身份认同、权益保障、社会融合、价值实现等方面诉求,教育引导新市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作风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救助、婚姻家庭等常用法律知识,增强尊法守法、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助推新市民共享法治,有序融入我区社会生活。
各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各办局要因地制宜确定本区域、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工作,提高其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抓好社会组织成员的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能力水平。引导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主动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其依法寻求法律帮助、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促使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应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每年12月的“法治宣传月”各项举措,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进万家”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推动全社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加强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宣传法治实践,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工作及成效,教育引导公民在法治实践活动中感知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素养。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强化与建设“强富美高”新春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眼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大力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全镇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着眼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涉及区域文化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激发文化创造活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慈善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推动生态春江建设和产城融合发展,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着眼促进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大力宣传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促进地方性法规在我镇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六)努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阵地。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使公民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镇进程相适应,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于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
四、工作措施
(一)围绕提升绩效,着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活动内涵,开展法治宣传服务超市式供应、菜单式服务、订单式配送,实现供需对接、精准实施。依托道德讲堂、法治讲堂等阵地,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讲。结合重大任务、重要节点、热点事件和传统节日、民风民俗活动,在全镇联动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向社会面上拓展,向基层、家庭延伸。
(二)注重增强能力,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法治报告会(讲座)、网上学法等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组织人社局要对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将其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政法办要承担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部门、各村(社区)普遍聘请法律顾问;推动把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法律进机关(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以及法治村(社区)创建考核指标,增加考核权重。
(三)明确目标任务,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级机关负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义务,要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广泛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及时将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和年度工作情况报政法社会管理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政法社会管理办公室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组织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制、定期报告备案制和年度工作考评制等制度体系,完善考核体系与标准细则,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及时通报反馈结果。各行业、各单位要在服务管理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履行普法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责任。
(四)着眼德法同行,推动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将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在精神文明创建测评系统的权重。在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有机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在全社会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五)立足全面覆盖,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法治教材体系,丰富法治教育载体和形式。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规范法治副校长工作,健全完善选任、管理、考核制度。加强法治课程师资配备,开展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轮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法治夏令营”、“小手拉大手”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在“青苗教室”内融入法治教育元素,在入学、入队、成长礼和成人礼仪式中规范设置专门法治教育环节。以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为主要方式,动员社会组织、公益团队参与到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推动“花季梦想•普法领航”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纳入各中小学常态化运作,融入到学校教学教育过程,不断丰富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实践活动。务实推进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将学生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积极组织辖区学校参与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研究探索家庭教育、蒙童教育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的方法路径,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依托村(社区)基层组织,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六)坚持特色引领,推动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法治文化作品繁荣行动,采取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百姓受惠”的模式,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的提档升级,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公益法治展览展示、法治图书阅读、法治电影巡演、法治动漫(微电影)展播、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法治文化阵地提升增建活动,务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各村(社区)全覆盖,打造群众出门可见、一看就懂、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阵地品牌;各服务中心、各局办、各村(社区)、各企业要依托本部门、本单位职能,充分挖掘和培育挖掘本部门、本单位法治文化载体形式和内容,积极推进在公共服务设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七)把握传播规律,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法治宣传制度。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全屏计划,整合公共场所显示屏、移动电视、移动终端、宣传栏等载体,定期刊播法治宣传作品和法治宣传公益广告,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努力营造法治宣传教育同频共振良好氛围。
(八)围绕互联互通,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强化“互联网+”思维,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益民服务。加大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联互融,提升“滨江政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平台的覆盖面和关注度。依托省、市、区建设的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整合法治宣传教育管理数据和业务数据,推动普法基本平台、基本队伍、重点对象学法信息、普法产品资源、社会普法需求资源信息化运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参与省、市“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和新媒体普法案例评选等活动,推动新媒体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九)围绕普治并举,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立足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创建法治镇、村(社区)活动。结合不同单位依法治理的特点,找准切入点,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经营。根据《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对全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质量和整体水平。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基层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法治元素导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中,不断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十)围绕共建共享,构建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大“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的培育,明确大学生村官、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发展培育各类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力量。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到2020年镇拥有2个以上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产品纳入区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为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基本条件。依托法庭、检察室、调处中心、信访接待、“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心理健康辅导站、劳动就业介绍指导站等平台,借助各类司法执法和便民服务窗口等社会资源,利用“12348”等公共服务热线,实现需求信息的有效采集,为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研发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产品提供基本平台。
五、工作步骤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镇制定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责任分工方案,做好启动工作。各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各部门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和责任分工方案报镇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根据本规划以及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要点,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重点任务分解书和普法责任清单,年末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区“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彰通报。
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按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或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领导体制优势,镇党委政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镇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作出相关决议;镇政协要通过视察、建议等参政议政途径,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镇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加快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工作落实。各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整体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宣统部门、政法办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建立普法挂钩联系制度和重点普法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落实。镇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镇总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发挥积极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确定相应的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全镇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权重。建立系统、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估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对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扬或奖励。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作用,探索开展社会第三方评估,健全动态评估考核机制,加强评估结果的发布和运用。
(四)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标准按所辖地区总人口(地区常住人口口径)计算,每人每年1.50元,并根据省定标准提升和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提高。设立法治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承担的普法任务和年度计划,安排相应经费。人大应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对本地普法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各类法治宣传人力资源,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抓好专职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通过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组织法治巡回宣讲报告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的积极作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国家公职人员、大中专院校师生、法律职业者、文艺工作者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