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和市、区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管理水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保障好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有序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三资”底数不清、管理界限混乱,信息化手段落后、集体“三资”管理职能弱化、不重视“三资”管理队伍提升等问题和风险隐患,解决集体“三资”管理、扶贫和惠农资金管理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社区)“三资三化”管理长效机制,
主要目标:
1.监管方面。建立科学的村(社区)“三资”管理制度实现“三资”运行的制度化、动态管理和村务公开的信息化、阳光化操作。切实通过制度的不断强化,有效管控村(社区)“三资”管理的各类风险点。
2.扶贫方面。实现建档立卡及基础数据的信息化动态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和低保资金分配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和有效监管,做到精准救助。
3.惠农补贴方面。建立有效的惠农项目资金制度化管理体系和严格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项目申报、审批与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和及时有效信息公开。
二、主要内容
1.加强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
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教育警示活动,增强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起牢固的勤政廉政思想道德防线。(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监审室)
2.稳定和优化农经队伍建设
强化镇级。加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建设。设置财务辅导、监督、审计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涉农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岗位。按照“定岗位、定人员、定职责”的要求,加强镇农经队伍建设。
提升村级。根据《关于加强全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村级财务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强化培训、人员调整等工作手段,增强村财务人员的法纪意识和从事财会工作的业务能力。(责任单位:镇经管站、各村、社区)
3.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2017年8月底前,布置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2017年10月底前部署清查村组集体所有的各类资金、资产状况,摸清集体资产存量、结构、分布、运用效益和经营情况,弄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等情况。查清镇、村、组三级农村集体资产,解决其权属不清、权责不明、权能不符的问题。对农村集体资产确权、评估、依法登记,把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资产纳入管理范围,依法界定所有权,理清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促进集体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并根据省、市、区要求,逐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的核查登记工作。(责任单位:镇经管站、各村、社区)
4.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按照《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新委办〔2016〕140号)文件精神,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落实场所,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所在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服务工作。2017年年内,至少有一宗交易成功。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购置、处置和交易等,全部要进市场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严禁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责任单位:镇经管站、各村、社区)
5.强化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
组织力量或者采用购买审计服务的方式,三年一轮回,对资金管理方面(收支入账情况、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发放、大额支出、“村务卡”结算等)、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债权债务管理方面、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农村拆迁征地补偿等农村“三资”管理中高风险的几个方面,对照省、市、区有关的“三资”规范化管理系列制度,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责任单位:镇经管站、镇监审室、各村、社区)
6.涉农资金排查清理
各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开展涉农项目及资金的排查清理,重点检查资金审批流程是否健全,操作是否透明,结果是否公开;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加强项目平台建设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实现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的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镇管村级资金的使用权,所有权、收益权属于村集体,对代管的村级资金要确保安全、保值、增值。借用村集体的资金,必须核对、理清权属往来,其他外借的资金必须在12月底之前回收到账,确保资金的安全。镇经管站6月底前开始自查,8月底前接受区有关部门督查。(责任单位:镇财政分局、镇经管站、镇监审室、镇民政办)
7.开展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建设
全镇所有村(社区)推行使用“村务卡”,并出台“村务卡”管理制度。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当地金融机构办理借记卡(或贷记卡),并将村集体备用金打入“村务卡”。所有村(社区)的村务活动开支除少量必须的现金交易外,资金往来结算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或“村务卡”进行,逐步实现“非现金化”,以提高结算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责任单位:镇财政分局、镇经管站、镇监审室、各村、社区)
8.梳理完善“三资”管理制度
对近年来我镇出台的有关“三资”管理文件进行梳理、完善,形成一批较为完善的镇级“三资”管理的规范性制度,为今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责任单位:镇经管站、各村、社区)
9.加强农村财务信息化建设
对现有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软件,进行提档升级,拓宽服务功能。打造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构建农经监管信息服务的全开放系统,每个村(社区)应配备一台“三资”管理信息触摸显示屏,方便群众查询村级财务等相关信息,更好地接收群众监督。按照省农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的通知》(苏农经〔2017〕1号)部署,以“互联网+”为手段,建立微信公众号,向农户公开推送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2018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开。各村(社区)做好信息的更新及后台的维护工作。(责任单位:镇经管站、各村、社区)
10.强化责任追究
镇党委、镇政府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三资”管理全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从最终环节层层查起,实行“谁失职、谁担责”。对因指导不力、管理不严、处置不当或执行制度不严格、私设账外账、做假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监察室)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
成立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5月底前,全面部署,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开展业务培训。
2.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11月底)
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稳步推进,确保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成效。主要任务:梳理“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制度清单,完善制度体系;排查下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资金,完善报批手续,加强资金监管;开展涉农信息平台整治,整合资源,互联共享;巩固村务公开成果,完善内容,创新公开手段;培育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优秀典型并进行宣传推广;根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3.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2月)
各村(社区)对专项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和下步打算等内容。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夏墅镇村(社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财政分局、镇监察室、镇经管站、镇民政办、各村(社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成立督查工作组,由镇纪委、镇监察室为组长单位,负责督查推进;成立业务工作组,分别由镇经管站、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为组长单位,负责相关业务指导。
2.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镇级对各村(社区)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是责任主体,对“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负全面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创新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协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注重宣传总结。加强对专项提升行动的宣传,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对有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体制机制上探索创新,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