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10001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三井及时买副食品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处罚种类
1、 处以罚款;
2、没收违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三井及时买副食品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536757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周瑞全
处罚结果
1、处罚款5万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27.5元。
罚没款合计50027.5元。
处罚生效期
2017年1月4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1月1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