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00005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万达广场蒋倩通讯器材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的产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的产品
处罚种类
1、 没收无法所得;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万达广场蒋倩通讯器材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521751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蒋倩
处罚结果
1.处货值金额等额罚款1032元;
2. 没收违法所得296元。
处罚生效期
2017年1月10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1月2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