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00014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春江传兴床上用品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处罚种类
1、 没收侵权商品;
2、 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春江传兴床上用品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258859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巢传兴
处罚结果
1、没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法式大提花印花四件套4套;
2、处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没款合计23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7年1月11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1月26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