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6]00080号
案件名称
徐仁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 没收侵权商品;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徐仁娟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11196311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生产日期为20151221的480ml、42%vol洋河系列“海之蓝”白酒6瓶、生产日期为20140113的480ml、42%vol洋河系列“海之蓝”白酒1瓶、生产日期为20151204的480ml、42%vol洋河系列“海之蓝”白酒1瓶;
2、并处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7年1月11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1月26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