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00026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银河双星车辆配件厂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 没收侵权产品;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银河双星车辆配件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725219843X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任建新
处罚结果
1、没收上述标有“”及“”标识的汽车配件(具体详见常高新市管强字[2016]01216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第01216号财务清单);
2、处罚款12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7年2月23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3月1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