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10006号
案件名称
科迈(常州)电子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外部标记产品案
处罚事由
生产不符合外部标记产品
处罚种类
不予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迈(常州)电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000201604070447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庞文明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17年2月15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3月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