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00052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孟河群钱车灯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 没收侵权汽车配件;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孟河群钱车灯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320411MA1NFWQ71J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7310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晖
处罚结果
1、没收侵权汽车配件产品;
2、处罚款8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7年5月25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6月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