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00063号
案件名称
江苏钰路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处罚事由
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
1、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钰路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000303261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6105231986122*****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郏新鹏
处罚结果
处罚款187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7年6月20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7月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