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00068号
案件名称
陈智荣商标侵权、无照经营案
处罚事由
无照经营、商标侵权
处罚种类
1、 没收侵权产品;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陈智荣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6602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型号为“领驭”带有“”标识的汽车大灯成品48个、型号为“18D941016C”带有“”标识的汽车大灯成品48个、型号为“5ND941329”带有“”标识的汽车大灯成品10个、型号为“3BD941015”带有“”标识的汽车大灯成品176个;
2、并处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7年6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7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