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10033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新五州大药房有限公司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案
处罚事由
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
处罚种类
1、 没收违法所得;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药品管理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新五州大药房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02772474556D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于广洲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2937.84元;
2、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5875.68元,罚没款合计8813.52元。
处罚生效期
2017年6月15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6月3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