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10037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春江金方牛肉加工作坊生产加工不合格牛肉案
处罚事由
生产加工不合格牛肉
处罚种类
1、 没收不合格食品;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春江金方牛肉加工作坊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619403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金方
处罚结果
1、没收生产经营的浸泡熟牛肉160kg;
2、并处五万元的罚款。
处罚生效期
2017年7月4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7月1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