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00079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欧凡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处罚事由
虚假宣传
处罚种类
1、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欧凡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000130274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姜金鹏
处罚结果
罚款24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7年8月16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8月31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