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00084号
案件名称
贾建平发布虚假广告案
处罚事由
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
1、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贾建平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56102*****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款¥36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7年8月21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9月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