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00093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新桥明珠城好乐佳百货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合格产品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商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新桥明珠城好乐佳百货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601850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宣伟
处罚结果
1、没收库存的5台KM-6669C1503康铭LED可充式台灯和6台LEDKM-6673C 1506康铭学习台灯;2、处罚款5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7年8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9月14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