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10060号
案件名称
常州国大和润药房有限公司奔牛店销售假药、从无经营资质单位处购进药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假药、从无经营资质单位处购进药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国大和润药房有限公司奔牛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牡丹皮等中药饮片和速效救心丸等药品;
2、并处以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共计3384元。
处罚生效期
2017年9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10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