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当 场 处 罚 决 定 书21006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三井家和泰超市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处罚种类
1、 警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三井家和泰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Q1DGM5C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季传尚
处罚结果
1.警告。
处罚生效期
2017年10月23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11月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