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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信息名称:
关于薛家镇政社互动履职履约考评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12900/2017-000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薛家镇:
按各类资金划分子目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薛政发〔2017〕59号
发布机构:
薛家镇
产生日期:
2017-06-22
发布日期:
2017-07-0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薛家镇政社互动履职履约考评指导意见的通知
薛政发〔2017〕59号
各相关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现将《薛家镇政社互动履职履约考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薛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2日
薛家镇政社互动履职履约考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政社互动履职履约考评办法,不断深化政社互动创新实践,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考评主体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此指行政村、社区)。
二、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年度履职事项和年度履约事项两个部分。
确定年度履职事项程序:1.基层政府根据《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附件1)清单(以下简称履职事项),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下简称自治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本地《自治组织年度履职事项指导意见》;2.自治组织就《自治组织年度履职事项指导意见》,在征求村(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年度履职事项。
确定年度履约事项程序:1.基层政府根据《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附件2)清单(以下简称履约事项),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在与自治组织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本地年度履约事项建议意见;2.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年度履约事项建议意见,并形成决议;3.自治组织根据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与基层政府协商确定年度履约事项,并签订双方履约协议书。
三、考评方法
(一)村(居)民对村(居)委会履职考核。主要步骤:
一是成立村(居)民考核小组。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自治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居)民考核小组成员。
二是委托镇政府评估。村(居)民考核小组委托镇政府,根据各村(居)年度履职事项,指定有关专业部门,通过分析、比较、研究,形成镇政府对村(居)委会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简称评估报告)。
三是村(居)民考核小组考核。村(居)民考核小组对照年度履职事项,参考评估报告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并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考核结果。
(二)镇政府与自治组织履约双向评估。主要任务:
一是镇政府对自治组织年度履约情况评估。镇成立以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履约评估小组”,对照协议书规定的条款、事项和标准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由镇政府组织实施,评估依据年度履约事项协议书,评估履约情况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评估结果。
二是自治组织对镇政府及下属各部门年度履约情况评估。自治组织成立由村(居)两委会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基层政府履约情况评估小组”,人数根据需要确定,但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应不少于评估小组总人数的50%。围绕镇政府对村(居)的行政指导、行政服务、行政干预和资金支付四个方面进行满意度评定。
四、结果运用
自治组织年度履约考评结果,作为履约资金结算的主要依据;自治组织年度履职履约考评结果在自治组织干部年终奖金结算中占比不少于50%。自治组织对镇政府的评估结果,纳入镇年度落实各项工作实绩综合考评内容;自治组织对镇政府下属单位评估结果,纳入基层政府对下属单位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工作是深化政社互动创新实践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村(社区)要按照镇政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防止违规增加村(居)年度履职履约事项,整体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考评体系中。
2.进一步统筹协调。对村(居)的考评,要统筹考虑,避免多头重复考评。现在对村(居)的考评内容主要有:党务工作、履职事项和履约事项三大方面;考评形式主要有:党务工作考核、履职考核、履约评估和勤廉指数测评四种。要整体设计,统一布置,提高效率,共享成果。
3.进一步完善提高。各村(社区)要按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实践,完善提高政社互动履职履约考评办法,切实发挥好考评环节在政社互动创新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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