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三井街道(镇)全体居民:
根据《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常人口计生委规〔2013〕2号)的规定,经本人申请,经卫计部门审核,季革明、邹亚琴、周秋喜、毛瑞琴、张和兴、夏兴大、钱凤仙、朱春凤等8人,拟享受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至4月26日止。如有不同意见,可向 三井街道(镇)计生办反映(联系人:潘双,电话89605660)。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