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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人社厅《关于启用实施江苏省人社基层平台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罗溪镇社服保障中心劳动监察科对劳动争议调解室进行了升级改造。
近几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日益增多、案情日趋复杂,劳动者对更专业、更高效的劳动仲裁调解需求也更加迫切。仅今年上半年,罗溪镇劳动监察科已处理劳动纠纷案件20余起,涉及金额130万元左右。劳动仲裁调解室的升级改造,为劳动者和企业劳资纠纷调处搭建了绿色通道,满足了当事人快速便捷调解争议的需求。
劳动争议调解室完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劳动者解决劳资纠纷不必再执着于走诉讼程序,通过劳动调解表达合理诉求,缩短维权时间,减少维权成本,有效化解劳资矛盾,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在提升硬件设施的同时,科室还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通过法律法规学习,探讨业务工作规范流程,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劳动监察科参加人员全部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资格考试并领取了常州市人社局发放的《调解员证》,为今后更好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