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中心、各办局、各村(社区、社区筹备小组):
为进一步推进全镇村、社区“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管理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春江镇村(社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
春江镇村(社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根据《新北区村(社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和市、区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管理水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保障好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领导重视程度不一、管理职能弱化、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信息化手段落后、不重视“三资”管理队伍提升等问题和风险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社区)“三资三化”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全面梳理整治,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管理水平。
基本原则:
1.改革创新、试点先行。围绕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做亮试点,利用现代手段创新管理办法。
2.分级负责、统筹推进。按照区级统一模板,镇里统一布置实施,统筹指导推进,村(社区)具体操作落实到位,各服务中心按时序和镇方案要求督促工作进展。
主要目标:努力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增强制度执行力;全面实现财务电算化和集体“三资”动态管理,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村务公开内容,创新村务公开手段,提升村务公开透明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建立起村会计懂业务、农经部门精管理指导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完成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的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成立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5月底前,全面部署,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开展业务培训。选择在徐墅社区先行先试,在5月底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部署等相关工作。其他各单位在6月中旬做好方案制定并报镇“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11月底)。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稳步推进,确保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成效。主要任务:梳理“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制度清单,完善制度体系;排查下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资金,完善报批手续,加强资金监管;开展涉农信息平台整治,整合资源,互联共享;巩固村务公开成果,完善内容,创新公开手段;培育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优秀典型并进行宣传推广;根据市、区的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3.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各单位对专项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和下步打算等内容。
三、主要内容
1.加强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教育警示活动,增强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起牢固的勤政廉政思想道德防线。(责任单位:监察审计局)
2.稳定和优化农经队伍建设。
强化充实镇级。镇级要加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建设。设置财务辅导、监督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涉农矛盾纠纷调处、农村改革等工作岗位。按照“定岗位、定人员、定职责”的要求,加强镇农经队伍建设。
优化提升村级。按照《关于加强全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村级财务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强化培训、人员调整等工作手段,增强村财务人员的法纪意识和从事财会工作的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村工作局)
3.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7年6月底前,布置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2017年9月底前,完成两个村清产核资试点工作,2017年10月底前布署清查村组集体所有的各类资金、资产状况,摸清集体资产存量、结构、分布、运用效益和经营情况,弄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等情况。查清村、组两级农村集体资产,解决其权属不清、权责不明、权能不符的问题。对农村集体资产确权、评估、依法登记,把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资产纳入管理范围,依法界定所有权,理清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促进集体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并根据市区要求,逐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源的核查登记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按照《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新委办〔2016〕140号)文件精神,镇和涉农街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落实场所,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所在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服务工作。2017年年内,本镇农村产权市场要规范化运作,并至少有一宗交易成功。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购置、处置和交易等,全部要进市场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严禁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村工作局)
5.强化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镇级要组织力量或者采用购买审计服务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资金管理方面(收支入账情况、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发放、大额支出)、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债权债务管理方面、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农村拆迁征地补偿等农村“三资”管理中高风险的几个方面,对照省、市、区有关的“三资”规范化管理系列制度,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监察审计局)
6.涉农资金排查清理。各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开展涉农项目及资金的排查清理,重点检查资金操作是否透明,结果是否公开;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加强项目平台建设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实现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的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镇管村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属于村集体,镇级代管的村级资金要确保安全、保值、增值。镇级财政与各村级单位必须核对、理清权属往来,签订借款合同,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结息到村;其他外借的资金必须在12月底之前回收到账,如有特殊情况,需详细说明缘由,集体讨论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备,确保资金的安全。各村、社区6月份开始全面自查整改,镇有关部门7月底前进行督查。(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财政与资产管理局,组织人事与社会保障局(民政)、农村工作局)
7.开展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建设。在徐墅社区试点先行的基础上,按区要求在全镇范围内推行使用“村务卡”,落实“村务卡”管理制度。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在当地金融机构办理借记卡(或贷记卡),并将村集体备用金打入“村务卡”。所有行政村的村务活动开支除少量必须的现金交易外,资金往来结算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或“村务卡”进行,逐步实现“非现金化”,以提高结算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
8.梳理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对近年来我镇出台的有关“三资”管理文件进行梳理、完善,形成一批较为完善的“三资”管理的规范性制度文件,为今后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局,财政与资产管理局)
9.加强农村财务信息化建设。对现有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软件,进行提档升级,拓宽服务功能。打造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构建农经监管信息服务的全开放系统,每个村应配备一台“三资”管理信息触摸显示屏,方便群众查询村级财务等相关信息,更好地接收群众监督。按照省农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的通知》(苏农经〔2017〕1号)部署,以“互联网+”为手段,建立微信公众号,向农户公开推送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按照区级要求适时在全镇范围内推开。各行政村做好信息的更新及后台的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村工作局,)
10.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三资”管理全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从最终环节层层查起,实行“谁失职、谁担责”。对因指导不力、管理不严、处置不当或执行制度不严格、私设账外账、做假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审计局)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监察审计局、农村工作局、组织人事与社会保障局(民政)、财政与资产管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成立督查工作组,由监察审计局为组长单位,负责督查推进;成立业务工作组,分别由农村工作局、财政与资产管理局、(民政)为组长单位,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和工作班子,落实专项提升行动工作经费,要把握好时间进度,注重工作质量。
2.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各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村、社区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村、社区是责任主体,对“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负全面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创新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纪委负责督查推进,同进协调好“村居廉线”与“三资”管理平台对接事宜;农村工作局统筹协调好全面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的业务指导;组织人事与社会保障局(民政)要抓好村务公开,负责做好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资金、低保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的清查,尤其是加强资金的审批把关和使用管理,同时协调好“网上村委会”与“三资”管理平台对接事宜;财政与资产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各项惠农涉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及清理清查;监察审计局负责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的各类审计。各级各部门要协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注重宣传总结。加强对专项提升行动的宣传,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对有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体制机制上探索创新,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附件:春江镇村(社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任务
分解表
附件
春江镇村(社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类别
主要目标
重要内容
工作标准
完成时间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三资”管理 制度化工程
通过风险点排查制度梳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体系、扶贫管理制度体系、惠农补贴管理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以,以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
三资方面:1.梳理现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制度清单”。2.排查“三资”风险点,梳理问题清单。3.学习落实区级相关责任追究及会计队伍建设文件。
下发三资管理办法、制订三资管理制度。编印制度汇编。
2017年6月
农村工作局
镇纪委
各村(社区)
扶贫方面:1.梳理低保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2.低收入户进入退出程序及数据库管理制度。3.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推荐培训等扶贫政策。4.排查扶贫资金风险点,梳理问题清单。
1.宣传条线扶贫政策及操作流程2.及时更新低收入户人员名单,签订《帮扶手册》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民政局)
社会事业局
统计
惠农方面:1.惠农项目资金审批、使用和管理制度。2.排查惠农资金管理风险点,梳理问题清单。
完善、整合惠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2017年7月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三资”管理信息化工程
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清查并建立
三资方面:1.完善“三资”监管平台,优化平台预警功能,平台正常运行。并完成“三资”监管平台和“村居兼线”、“网上村委会”的对接。
三资平台区、镇、村三级联网运行。组级财务实现电算化。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民政局)
相应的管理台账,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信息库建设,实现信息监管全覆盖,并进行动态管理。
三资方面:2.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适时将集体资产信息录入“三资”监管平台。
1.明确工作机构。2.清产核资。3.建立台账。4.村级股份合作社建章立制。
2017年11月完成
三资方面:3.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成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等全部进场交易。
1.交易平台运行顺畅。2.健全管理制度。
2017年10月
镇纪委 各村(社区)
扶贫方面:建立扶贫资金信息平台,对扶贫资金申请、审核、使用实行有效监管。
公布年度低收入户名单和当年脱贫户清单。完成市下达脱贫目标
2017年8月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
惠农方面:开展惠农资金综合性检查,充分利用联网上级惠农资金信息平台实施管理。
实现与市区联网,在线公布惠农政策。
“三资”管理 公开化工程
通过村务信息推送、村务信息公布、非现金结算等措施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更加科学有效、公开更加及时透明。
徐墅社区开展村级现金管理非现金结算试点
下发非现金结算结算制度文件,开展非现金结算。
2017年9月
江南银行
徐墅社区
村级设立村务公开户外显示屏,镇政务中心设立“三资”公开触摸屏
镇、村硬件设施到位并正常运行。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