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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城市居民对城镇社区建设、居民自治的了解和参与程度,奔牛镇设置了“城市社区建设与居民自治调查问卷”,共计收到有效调查33份。
一、在线调查基本情况
1.性别[ ]:A男 10票30.3% B女 23票69.7%
2.年龄[ ]:
A18周岁以下 0票
B18周岁-35周岁 24票 72.7%
C36周岁-50周岁 9票27.3%
D50周岁以上 0票
3.受教育程度[ ]:
A初中及以下 1票3.03%
B高中(含中专) 3票9.09%
C大专 11票33.3%
D本科 16票48.5%
E研究生 2票6.06%
4.您的政治面貌[ ]:
A中共党员 24票72.7%
B共青团员 2票6.06%
C民主党派 1票3.03%
D群众 6票18.2%
5.您在社区目前的任职情况[ ](只填1项最主要职务):
A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社区工作站成员 16票48.5%
B居民小组长、楼长、单元长 0票
C社区内社会组织成员 1票3.03%
D业主委员会成员 0票
E物业公司工作人员 0票
F未担任社区内任何职务的居民 16票48.5%
6.您所在工作单位的性质[ ](离退休人员请填写离退休前的单位):
A国家机关 8票24.2%
B国有企事业单位 5票15.2%
C民营私营合资单位 3票9.09%
D基层群众组织及社会团体 13票39.4%
E在校学生 0票
F其他 4票 12.1%
7.您个人的月均可支配收入[ ]
A500元及以下 0票
B501-1500元 0票
C1501-2500元 17票51.5%
D2501-3500元 8票24.2%
E3501-5000元 3票9.09%
F5001元及以上 5票15.2%
8、您认为居民自治与本人的关系[ ](只选1项)
A非常不密切 1票3.03%
B不太密切 0票
C一般 7票21.2%
D比较密切 18票54.5%
E非常密切 7票21.2%
9、居民自治的权利是[ ](只选1项)
A上级规定的 2票6.06%
B法律规定的 29票87.9%
C社区自行决定的 2票6.06%
10、下列哪些机构(组织)是居民行使自治权利的场所[ ](请选出所有您认为“是”的选项)
A社区党组织 12票 11.4%
B社区居委会 23票21.9%
C社区工作站 17票16.2%
D社区服务站 17票16.2%
E社区社会组织 14票13.3%
F业主委员会 14票13.3%
G物业公司 8票24.2%
11、以下哪项不是居民参与居民自治的途径[ ](只选1项)
A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 0票
B选举社区党支部成员 20票60.6%
C参与社区重大事务的决策 3票9.09%
D选举小区物业公司的主任 10票30.3%
E参与社区事务管理 0票
F对社区居委会实施监督 0票
12、您是否经常参加社区内的各种活动[ ](只选1项)
A经常 15票45.5%
B偶尔 13票39.4%
C没参加过 5票15.2%
13、社区重大事务的决定是否经常征求居民的意见[ ](只选1项)
A经常征求 21票63.6%
B偶尔征求 8票24.2%
C都是居委会自己决定,跟居民没有关系 4票12.1%
14、您是否参加了您所在社区最近一次的社区居委会选举[ ](只选1项)
A是 29票87.9%
B否 4票12.1%
15、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委会的产生方式,应当是[ ](只选1项)
A由社区党支部指定 1票3.03%
B由街道办事处指定 1票3.03%
C由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 1票3.03%
D由居民或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30票90.91%
16、您对本社区居委会干部的了解程度是[ ](只选1项)
A非常不了解 1票3.03%
B不太了解 3票9.09%
C一般 6票18.2%
D比较了解 20票60.6%
E非常了解 3票9.09%
17、社区干部是否帮助您解决过困难[ ](只选1项)
A是 30票90.91%
B否 3票9.09%
18、您是否了解本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情况[ ](只选1项)
C一般 2票6.06%
D比较了解 26票78.8%
E非常了解 1票3.03%
19、您认为社区居委会最重要的工作是[ ](只选1项)
A完成政府下派的任务 0票
B服务居民,回应居民求助 30票90.91%
C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3票9.09%
D积极协助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 0票
20、您所在社区的居委会向全体居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吗[ ](只选1项)
A每年都报告 28票84.85%
B有的年份报告,有的年份不报告 0票
C从来就不报告 2票6.06%
D不清楚 3票9.09%
21、您是否听取过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 ](只选1项)
A是 26票78.8%
B否 7票21.2%
22、您所在社区每年对党支部成员、居委会成员等进行民主评议吗[ ](只选1项)
A每年都评议 26票78.79%
B有的年份评议,有的年份不评议 2票6.06%
C从来就未评议过 2票6.06%
23、您是否参加过对社区党支部成员、居委会成员的民主评议[ ](只选1项)
A是 27票81.8%
B否 6票18.2%
24、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的关系应当是[ ](只选1项)
A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4票12.1%
B社区党组织只管基层党组织工作,不过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4票12.1%
C社区党组织起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 23票69.7%
D社区党组织支持和保障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2票6.1%
25、您主要通过什么途径了解与本社区有关的信息(可选择3项)
A社区公开栏 28票41.8%
B社区网站 4票6%
C住宅门口或楼道的通知、告示等 12票18%
D社区干部的宣传 11票16.4%
E熟人相互告知 3票4.5%
F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等告知 9票13.4%
26、您所在社区的居委会干部和社工是否经常上门了解居民情况,传达信息[ ](只选一项)
A经常 25票75.8%
B一般 4票12%
C次数很少 2票6.1%
D从来没有 2票6.1%
27、就您所在社区的实际情况,您所关心的主要问题是(可选择3项)
A环境卫生 30票34.9%
B公共安全 22票25.6%
C医疗服务 10票11.6%
D物业管理 7票8.1%
E开展科技、文体活动 2票2.3%
F居民委员会选举 1票1.2%
G公共服务的质量 7票8.1%
H邻里和谐 2票2.3%
I居民的基本社会保障 5票5.8%
J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 0票
28、您所在社区经常召开多部门参加的“社区协商议事会议”吗[ ](只选1项)
社区协商议事会议是指由居民代表、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工、物业公司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就社区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策的会议。
A经常召开 18票54.5%
B召开过,但次数不多 10票30.3%
C从来没有召开过 1票3%
D压根没有听说过有什么“社区协商议事会议” 4票12.1%
29、您是否了解有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公共服务进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的情况[ ](只选1项)
A了解 22票66.7%
B不了解 11票33.3%
30、您是否了解您所在社区的社区服务站、社区工作站的职能[ ](只选1项)
A十分了解 5票15.2%
B了解 21票63.6%
C不了解 5票15.2%
D没听说过有社区服务站和社区工作站 2票6%
31、您认为社区服务站和社区工作站对您的生活[ ](只选1项)
A帮助很大 17票51.5%
B有所帮助 9票27.3%
C一般 4票12.1%
D帮助不大 1票3%
E没有帮助 2票6.1%
32、您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的问题是否可以得到圆满解决 [ ](只选1项)
A可以 11票33.3%
B基本可以 19票57.6%
C不可以 1票3.1%
33、社区提供的服务是否可以满足您的社区生活需求[ ](只选1项)
A可以 17票51.5%
B基本可以 15票45.5%
C不可以 1票3%
34、您所在小区是否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只选1项)
A是 24票72.7%
B否 9票27.3%
35、您认为您所在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 ](只选1项)
a非常不好 0票
B不太好 2票6.1%
C一般 13票39.4%
D较好 17票51.5%
E非常好 1票35
36、街道办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应当是[ ](只选1项)
A领导关系 5票15.2%
B指导关系 25票75.8%
C隶属关系 3票9%
D没有关系 0票
37、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应当是[ ](只选1项)
A领导关系 2票6.1%
B平等合作关系 31票93.9%
C没有关系 0票
38、您认为发展城市社区建设与居民自治,应该重点解决哪些问题(可选择5项)
A党支部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不清晰 2票2%
B上级政府、街道与社区组织的关系未理顺 3票3%
C居民大会和居民代表会议难以发挥作用 19票19.2%
D社区干部的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 8票8.1%
E社区服务站、社区工作站无法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 17票17.2%
F社区承担上级下派的任务过多 14票14.1%
G居民对社区建设与居民自治关心不够,参与意识不强 20票20.2%
H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开发商的矛盾频出 9票9.1%
I对物业公司缺乏监督力量 7票7.1%
二、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统计结果来看,有87.9%的人认为居民自治的权利是法律规定的,这一结果还是比较可喜得,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变得越来越强;
有54.5%的人认为居民自治与本人的关系比较密切,87.9%的人参加了所在社区最近一次的社区居委会选举,60.6%的人对本社区居委会干部的了解程度是比较了解,78.8%的人对本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情况是比较了解,从上面的数据看出,都超过了50%,这表明大多数社区居民对选举活动已有明确的认识,权力意识与以前相比有明显的强化;法律规定的社区选举活动得到了一定的落实;社区治理的居民主体不再“缺席”。
同时,84.85%的社区居委会向全体居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每年都作报告,78.8%的人听取过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81.8%的参加过对社区党支部成员、居委会成员的民主评议,75.8%的社区居委会干部和社工经常上门了解居民情况、传达信息,以上数据表明社区居委会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做好了各项法律所赋予的自治权力。
社区拥有自治的权力,政府只是进行指导,通过这份调查问卷,成效是显而易见的。“多元主体合作共治”型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实效是值得肯定的。它把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志愿组织等各类主体都吸纳到社区治理过程中,并使各类主体积极开展互动。它大幅度提高了社区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同时,他也创新了前两者的提供方式,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方式,极大降低了内耗,减少了负外部性,促进了公平分配。最重要的是,它让社区实现了“服务”与“自治”本位的回归,政府掌舵,社会划桨,政府不再把控社区治理的绝对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