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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组织全区七个镇相关人员到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参观学习,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更好地开展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学先进、找差距。
2016年7月,新北区就出台了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提出到2017年新北区将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达标(示范)县,全区农村公路各项指标均达到“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体系要求。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加大资金投入,从2016年起农村公路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的原则,养护经费全部纳入区、镇两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各镇乡道、村道大中修工程列入每年镇村道路改造和农村桥梁重建计划内,按照区镇村道路、桥梁改造进行区级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