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十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体制改革,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取得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为“十三五”胜利开局、建设“强富美高”的高新区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严明党纪、维护权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严明党规党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区、镇领导班子及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坚持挺纪在前。各级党组织要敢于较真、勇于担当,真正用好管党治党的纪律尺子,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格执纪监督作为最大的政治担当,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把挺纪在前落到实处,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纪律审查、调查谈话、执纪审理,都要体现纪律特点,把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3.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全会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十三五”规划蓝图。按照“主攻一个战场,打好三大战役,实施五项工程”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加强对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深化改革、落实责任,推动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1.严肃责任落实。深入贯彻区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出台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检查考核,严肃问责追究,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各级党组织要深化对主体责任内涵的认识,知责明责尽责,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拉票贿选、任用干部接连出现问题,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在查清当事人违纪违规事实同时,查清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2.落实“两个为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认真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制度,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积极探索提级办案和指定办案,支持和督促下级纪委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制订出台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区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区级机关部门纪检组长,区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
3.试点巡察工作。根据省、市纪委要求,探索试点开展巡察工作,紧扣“六项纪律”,围绕“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加强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分类处置,深入综合分析研判,见微知著、举一反三,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共性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整改情况公开发布、接受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三、长抓常管、正风肃纪,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1.坚持不懈反对“四风”问题。持之以恒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问题的执纪问责。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改革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工作调动、升学乔迁之机敛财行为。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从严处理,越往后执纪越严。
2.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以“创新高效优服务,务实担当争先锋”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通过选树典型激励担当作为,立足马上就办提升服务效能,强化督查问责推动落实,集中整治“工作标准低、主动担当怕、工作作风浮、纪律意识差、能力水平弱”等作风效能问题,树起队伍建设的“风向标”、打造能动高效的“服务台”、形成压力传递的“责任链”。注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鼓励创新创造、宽容失误失败,为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大明查暗访、通报曝光力度,严肃查纠为官不为问题,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问题。
3.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动态分析,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及时排查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从严从实抓好制度执行。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评议监督作用,激发社会监督正能量。
四、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加强反腐败工作协调。把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方向,把握力度节奏,形成持续威慑。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江苏省贯彻执行<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实施细则》,畅通案件信息共享渠道,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强化与审判、检察、公安、组织、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努力实现更高层次协作配合。
2.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格执行线索处置“五类标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清理暂存线索,加强谈话函询,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病不医拖成大病。
3.提升纪律审查质效。加强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注重提高初核质量,深入把握违纪事实,提升审查谈话的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线索迅速查处,该纪律处分的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该移送的就移送司法机关。深入推进“三审一评”,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改进案件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依规依纪安全办案,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坚决维护审查工作纪律,对执纪违纪、违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强化监督、标本兼治,构建源头防治腐败机制
1.突出监督重点。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监督力度。深化“四责联审”增效工程,健全廉政责任审评体系,对党政主要领导开展“四责联审”工作。深化完善“监审合一”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监察和审计的两个手段,以审带监、以监促审,及时发现处理存在问题,强化监察审计成果运用。着力完善国有企业、国有资金资产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管。
2.健全制度保障。注重运用制度固化反腐倡廉实践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织密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笼子。健全制度定期评估、清理、修订机制,努力构建配套科学、联系实际、全面系统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坚决纠正、严肃问责、公开通报,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3.加强宣传教育。把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守纪律底线。深入开展“廉政七韵送清风”主题宣教活动,充分挖掘传统文化滋养下的常州高新区廉能量,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文化传统的宣传,重视分析舆情,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导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廉洁从政专题教育,用好用活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教材,进一步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执纪为民、深化治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关键作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制止纠正不守纪律规矩现象,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规定行为。
2.加大重点问题督办力度。加强与信访、民政、国土、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信访、审计等监督渠道,以及政风热线、微博微信等工作平台,认真受理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对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对查处不力、问责不严的,不销号、不放过。
3.严肃查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保持严查快处工作节奏,及时查纠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加大治本力度,针对工程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安置、农村“三资”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主责部门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推进源头治理工作,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七、聚焦中心、突出主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1.深化“三转”成果。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成效,创新发展理念,拓展工作思路,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深化“三转”工作的领导,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密切联系实际,转变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起来。
2.强化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和区委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纪委换届工作,会同组织部门及早谋划纪委换届调整方案。全面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要求,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纪委领导班子。优化纪委班子结构,落实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的要求,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切实发挥纪委委员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认真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强化学思践悟,通过每月一课、专题培训、实战锻炼等途径,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3.严格管理监督。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干事要担当,管人也要担当,对干部既要锻炼培养使用,又要言传身教严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得过且过、无所用心的,作风漂浮、方法虚躁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