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计生服务站:
为有效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全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进程,现将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创建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社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7月28日
附件
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社区评选标准
层次
评估项目
评估指标
指标值与解释
分值
评估手段
保障(15)
1.人员、制度、经费与信息保障(15)
1.是否有本社区创建示范社区的方案(3分)
有,3分
3
查看文件
2.流动人口协管员数量、专兼职、稳定性与待遇(4分)
每个社区配置专兼职流动人口协管员1人以上、稳定性较好、待遇有保障,4分;
4
文件记录
3.社区流动人口信息库数据完备与更新情况(4分)
清楚本社区流动人口底数,及时更新,4分;底数不清,不太及时,1-3分
现场查看
4.经费投入有保障(4分)
有稳定的经费投入,经费充足,4分;有经费投入,但不稳定,1-3分
活动(55)
1.社区促进社会融合的措施(20)
5. 社区定期开展问卷调查或召开座谈会了解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需求(3分)
每半年了解一次需求,3分;有需求调研,但不经常不深入,1-2分
调研报告、座谈会记录等
6.社区宣传栏与布告栏中长期有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内容(3分)
长期有,得3分;有,但不长期有,2分
7.建立流动人口与本地人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微信群、QQ群、公众号推送信息)(3分)
社区中信息交流平台建设,2分;
信息平台运行情况,1分
8.社区选举或评优活动向流动人口开放(3分)
选举与评选向流动人口开放,3分,评优活动开放但选举不开放,1-2分
文件与记录
9. 社区有流动人口企业计生协、流动人口行业计生协会等流动人口组织并且发挥作用(3分)
有流动人口计生协并开展活动,3分;有流动人口计生协,但活动较少,1-2分
10.组织社会居民共同参与、促进了解的活动次数(3分)
形成活动制度,年初有工作计划3分;过去12个月每月有活动,2分;每季度1次,1分
活动计划与记录
11.社区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品牌创建活动(2分)
设计活动名称、标识,并开展品牌宣传活动,2分
2
现场调研
活动
(55)
2.社区方便流动人口的措施(10)
12.一站式服务(2分)
有一站式服务平台并运行良好,2分
13.网上办事或预约办事(2分)
可以网上办事或预约办事,2分
14.组织子女课后托管或假期活动(2分)
过去12个月组织过流动人口子女活动且参与人数多,2分;曾经组织活动但活动覆盖面低,1分
活动记录
15. 定期组织老年流动人口和流动人口计生困难户的关爱活动(2分)
有定期组织关爱活动3次以上,2分;1至2次,1分
16.就学、就业咨询、法律咨询等生活服务(2分)
为流动人口提供子女就学、就业、就医、法律咨询等,2分
现场调研、案例
3.促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利用活动(25)
17.过去12个月内,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专项教育讲座的次数(4分)
流动人口健康专项讲座在4次以上,4分;3次,3分;2次,2分;1次,1分
讲座计划、活动记录
18.社区制作发放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的宣传册或宣传栏(4分)
有宣传栏且定期更新,或发放宣传册,4分
有宣传栏并更新不太经常,1-3分
19.居民可使用的体育健身器械不少于4种(4分)
有且可以使用,4分
现场考察
20.过去12个月,组织流动人口参与的文体活动次数或为文体活动提供支持(5分)
有文体活动场地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或为活动提供经费,每年不少于12次,5分
5
21.社区设有居民“健康小屋”或其他开展健康检测、健康教育活动的场所(4分)
有类似场所并有相关的健康自检、健康管理设施,4分
22避孕药具发放点个数(4分)
2个以上,4分;1个,2-3分(自动取套机形式);1个,1分
现场察看
效果(30)
1.流动人口的社区归属感提高,参与社区管理(15)
23.流动人口对社区评价良好(5分)
满意度在90%以上,5分;80-90%,4分;70-80%,3分;60-70%,2分;50-60%,1分;50%以下,0分
问卷调查
24.社区工作人员(含社区聘用的综治员、协管员、环卫工等)中流动人口比例(4分)
20%以上,4分;10-20%,3分;1-10%,1-2分
25.社区志愿者中流动人口的比例(4分)
26.社区中有流动人口参与的民间组织的个数(2分)
3个以上,2分;1-2个,1分;无,0分
2. 流动人口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覆盖率提高(5)
27.常住人口建立健康档案的比例(2分)
60%以上得1分,否则为0分
28.过去12个月常住人口参与健康宣教活动的次数(3分)
4次及以上,得2分;1-3次,1分
活动记录、问卷调查
3.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经验推广与品牌建设(10)
29.入选国家2015-2016年典型实践案例或者辖区企业、学校被国家卫生计生委确认为全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辖区流动人口家庭被确认为全国流动人口健康示范家庭(3分)
入选典型实践案例,3分;辖区企业、学校被国家卫计委确认为全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但未入选案例,2分;辖区流动人口家庭被确认为全国流动人口健康示范家庭,但未入选案例,1分
提交材料
30.流动人口工作创新经验推广(5分)
工作创新,得到上级肯定并在全县区推广的,2分
31.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验在市级及以上媒体上进行了报道(2分)
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在国家级媒体上,2分;在省市一级媒体上,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