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
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要求达到: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园区规划,明确园区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和地方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配套。园区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70%,大田作物耕种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0%,园艺类园区设施化比重达70%,渔业类园区基础设施先进,养殖池塘达规格化、标准化要求。园区生产经营和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较高,规模设施物联网技术得到大力推广应用;科技水平较高。建立涵盖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技培训、农情信息化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及仓储等内容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开展“三新”展示,具备试验、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新产品的能力。产业特色鲜明,紧密融合。综合性园区主导产业明确,专业性园区特色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70%以上;园区功能多元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三产融合。运行机制灵活。园区建设主体清晰,重点扶持镇(村)为建设主体、具有公共平台功能的园区,吸引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入驻园区,推动项目入园,实行市场化运作,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综合效益显著。园区农业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关于做好2017年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