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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试行)
索 引 号:
014112249/2017-0003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农村局: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新农〔2017〕140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17-11-23
发布日期:
2017-11-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试行)
常新农〔2017〕140号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现代农业人才引育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人才在农业生产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常发〔2017〕24号)、《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关于实施人才优化发展战略的意见(试行)》(常开工委〔2017〕5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对象、条件和支持政策
(一)引进青年大学生在农业领域创新创业类
1. 支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综合补贴。
2. 资助对象和条件
(1)在农业企业就业
引进的青年大学生来我区在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领域,直接从事以下工作:
①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纤维作物、蔬菜、瓜果、食用菌、花卉、桑茶、饲料、药用作物等的新品种选育和种植;
②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③牲畜、家禽、水产、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④农产品初深加工、农机作业和维修、农业咨询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等。
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涉农专业(参照《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农业类、林业类、畜牧养殖类);
②在引进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3年,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可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2)自主创业
引进的青年大学生来我区领办、创办农业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缴纳社保满3年以上,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可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③为企业最大自然人股东;
④企业注册登记满3年以上。
(二)引进现代农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类
现代农业高层次人才是指国内外高等院校毕业,全日制农业类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农艺师及以上职称的人才(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签订劳动合同或企业注册时间为准)。
1. 支持政策
(1)高层次人才
①在我区事业单位就业的高层次人才如符合本单位岗位需求和有关聘用政策,可不受单位岗位高级职称设置的限制超岗位聘用;
②在我区农业企事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工作或自主创业起至发文认定日期的两年内,购买位于新北区范围内80平方米以上自住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按30%、30%、4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引入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事业、机关单位除外)
按吸纳的人才数给予10万元/人的综合补贴,按30%、30%、4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 资助对象和条件
(1)在农业企事业就业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农业企事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工作满2年,并缴纳社保2年以上,6年以下可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2)自主创业
①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区领办、创办农业企业,为企业最大自然人股东,且企业注册登记满2年以上,6年以下可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②缴纳社保2年以上。
二、申请、确定程序
1. 发布公告
在中国常州高新区网站(http://www.czxd.gov.cn/)发布申报公告,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上年12月31日。
2. 提交认定材料
由符合条件的人才向区农业局农林处(联系电话:85127656)提出申请,需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在农业企事业单位就业
①《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0年之前境外获得学位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④职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必须);
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⑥社保缴纳证明(身份为外籍的不需要提供)。
(2)自主创业
①《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0年之前境外获得学位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④职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必须);
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⑥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⑦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⑧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⑨社保缴纳证明(身份为外籍的不需要提供)。。
3. 区农业局农林处进行材料初审及原件核验。
4. 区农业局党组会议集中审核。
5. 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
6. 区农业局发文认定。
7. 认定合格人员或用人单位向区农业局农林处(联系电话:85127656)提出补助申请,需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青年大学生
《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2)。
(2)高层次人才
①《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
②《申请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购房补贴承诺书》(见附件4);
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产权登记受理单复印件(二手房提供);
⑤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
①《用人单位引才资助申请表》(见附件5)纸质版及电子版;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⑤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⑥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⑦吸纳人才的身份证复印件;
⑧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⑨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7. 区农业局、区人才办审批,申请购房补贴另需区城建局审批。
三、政策兑现
补助资金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由单位发放给人才。
四、其他事项
1. 本实施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与常州市或我区此前出台的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的原则执行;
2. 纯销售类农业企业不适用于本实施办法,由区农业局判定企业是否适用本实施办法;
3. 本政策不得与常州市范围内其它人才补助政策重复申请,亦不可同时申请人才综合补贴和人才购房补贴;
4. 个人自主创业不可同时申请个人补贴和单位补贴;
5. 给予企业的引才资助主要用于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农业科技成果奖励等用途;
6. 获得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房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7. 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可分别对同一套商品住房申请购房补贴;
8. 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9. 本实施办法由区农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认定申请表
2.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
3.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4.申请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购房补贴承诺书
5.用人单位引才资助申请表
常州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北区农业局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1
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认定申请表
□青年大学生???□高层次人才
□就业???□创业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工作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现任职务 任现职时间
学习工作经历
(大学起)
人才本人
确认 以上所附本人情况完全属实。
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局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区人才办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2
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职务 任现职时间
单位账号信息
(请标注开户银行,如工行新区支行)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户
人才本人
确认 以上所附本人情况完全属实。
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局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区人才办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3
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职务 任现职时间
所购住房情况 坐落
建筑面积
□新建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
产权人
合同备案号
合同备案时间
单位账号信息
(请标注开户银行,如工行新区支行)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卡号
人才本人
确认 以上所附本人情况完全属实。
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局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区人才办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区城建局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4
申请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购房补贴承诺书
申请人在此郑重承诺:
1. 本人知晓《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关于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试行)》(常开工委〔2017〕51号及《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条件,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2. 本人同意并授权有关部门对本人在常州市新北区所购住房情况进行核实。
3. 本人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并授权有关部门对所购房屋依规进行锁定等相关操作。
4. 本人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承诺所购住房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5.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名: 共有产权人(购房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用人单位引才资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 法人类别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吸纳人才名单
序号 姓名 毕业院校 学历学位 职称 入职时间
1
2
3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此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填报;此表一式三份。
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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