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2号)和省、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政治自觉,重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又值探亲、旅游高峰,人流、物流和车流剧增,庆典集会相对集中,加之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
全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
1.政府方面。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镇(街道)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冬季气候特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认真组织对极端天气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点进行排查除险,做好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2.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出行等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深入检查督导,确保前期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
3.企业方面。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采取有力措施,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重点行业领域要继续发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牵动作用,以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为切入点,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道路交通方面:春节期间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监控,加强对车流、客流集中道路的交通疏导和巡逻管控,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乘客安检管理规定,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确保全区“春运”安全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筑施工方面:城建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管理,强化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开展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严禁在春节期间抢工期。
(三)危险化学品方面:安监、交通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深化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对去年危化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复查,对照台账逐一核实整改情况,突出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环保、消防要求的小型化工企业,突出列入红表企业的专项整治、列入黄表企业的挂牌督办以及各类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扎实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四)烟花爆竹方面:安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加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从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异地储存、异地销售和超量储存等行为,对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情况进行“回头看”。
(五)消防方面: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组织对“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小作坊、小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安全管控。
教育、旅游、医疗、农机、电力、通信、特种设备、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领域监管特点,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坚持严抓严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新安〔2016〕10号)精神,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为有力抓手,推动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节前,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职尽责,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查督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停产整治、取缔关闭等处罚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公开曝光、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多种手段,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区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督察组对各地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严格值班值守,提升风险预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细化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有效衔接政府应急资源和企业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结合实际,立即对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强化齐抓共管、严格执法、规范履职、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全力以赴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