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 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安全生产各类事故频发势头,现将我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
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等近期4起典型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领导指示要求,区安委会决定自11月29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组织动员全区各行业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前一阶段大检查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工作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隐患排查是否存在盲点、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有遗漏、整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等。凡工作不严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的要立即纠正,坚决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采取暗查暗访、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督促检查,深挖细纠、查缺补漏,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施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特别是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大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冶金工贸、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检查、大整治;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政府方面。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各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2.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3.企业方面。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建筑施工: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常州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常安〔2016〕23号)要求,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建设单位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严禁年底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伤亡事故。各建设工程有关主管部门特别是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及时发现消除问题和隐患。对专项检查工作不力、流于形式、走过场,特别是隐患严重并引发事故的,要进行通报并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强化施工现场防火、防滑、防冻等安全管理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重点做好生活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选址评估和安全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2.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巩固深化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抓好“红、黄、蓝”企业关停、整改等各项工作。要督促企业制定“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坚决杜绝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等行为,保证各项防护措施执行到位。要切实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丢失、泄漏、中毒、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城镇燃气充装配送使用安全管理和餐饮场所以及高层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燃气使用的安全检查,防范爆炸和中毒事故。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危爆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严格实行全程监控,防范因雨雪天气、路况变化造成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
3.交通运输:区公安分局要继续紧盯高速公路、农村道路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突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科学调度部署路面巡逻管控的警力和车辆,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区运管所要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联网联控,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深入开展重点货运车辆的专项整治,从严审核发放旅游包车牌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及其驾驶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坚决避免“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发生。各地区要畅通气象、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渠道,加强冬季冰冻、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的预测预警,健全公路联合应急处置机制。
4.消防安全: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要针冬季风干物燥,火灾事故易发、高发等特点,进一步部署加强冬春火灾防控重点工作,以“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场所,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消防审核验收,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5.烟花爆竹: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坚决取缔无证无照、“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防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
6.冶金工贸:要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进一步强化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粉尘企业安全整治。及时开展涉氨制冷企业监督检查“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到位、防范措施到位。继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确认工作,紧盯冶金、建材、造纸、酱腌菜和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等易发生有限空间较大事故的企业。针对高温熔融液体、冶金煤气等事故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7.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8.旅游:对轮渡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督促恐龙园、环球港、万达广场等场所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按照接待容量,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教育、医疗、农机、电力、通信、特种设备、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也要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三、大检查的组织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
(二)行业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区安委办。
(三)政府督查。区安委会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督查。督查组由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员参加(具体行程由带队领导确定后,各组自行与所督查单位联系),请区城建局安排相关专家随各组督查。督查采取听取被督查单位汇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落实重点工作措施情况的方式,重点抽查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工作落实情况。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由区公安分局领导带队,区消防大队、区交巡警大队派员参加,督查孟河镇、西夏墅镇。
第二组:由区监察局领导带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运管所派员参加,督查罗溪镇、奔牛镇。
第三组:由区总工会领导带队,区社会事业局、区农业局派员参加,督查新桥镇、龙虎塘街道、综合保税区。
第四组:由区安监局领导带队,区环保局、区疾控中心派员参加,督查春江镇、薛家镇。
第五组:由区城建局领导带队,区经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参加,督查河海街道、三井街道。
联络员由各组带队部门派员担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要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警示”,扎实推进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诚信体系等制度建设,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有效遏制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的震慑力。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严格值班值守,提升应急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为预防灾害性天气提供科学依据,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有效衔接地方政府应急资源和企业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请各镇(街道)安委会和区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日报表(见附件)于每日17:00时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请区安委会各督查组于12月9日前完成第一轮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