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滨江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安全管理部门:
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 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安全生产各类事故频发势头,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新安〔2016〕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区安监部门《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辖区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9日
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等近期4起典型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区要求及《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新安〔2016〕10号)文件精神,区安监局决定自11月29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前一阶段的大检查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要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工作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隐患排查是否存在盲点、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有遗漏、整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等。凡工作不严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的要立即纠正,坚决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采取暗查暗访、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一线进行督促检查,深挖细纠、查缺补漏,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涉及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及区属发电、热电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辖区内各企业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大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区所有地区的所有工贸企业。突出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区属发电、热电企业,突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各镇(街道)、滨江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安全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各辖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2.企业方面。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常州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常安〔2016〕23号)要求, 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进一步强化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粉尘企业安全整治,尤其是涉爆粉尘,要及时清理集尘装置,采用防爆电气设备,严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及时开展涉氨制冷企业监督检查“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到位、防范措施到位。继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确认工作,紧盯冶金、建材、造纸、酱腌菜和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等易发生有限空间较大事故的企业,对于已确认的企业要再次进行强化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针对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的企业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对于区属的发电厂、热电厂,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要借此次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的机会,对辖区内此类企业进行全面的梳理,建立详细的企业台账,同时借助第三方机构的力量,邀请有经验的电力系统专家对企业进行一次详细的安全检查。
三、大检查的组织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工贸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
(二)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要成立大检查工作组,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辖区内的工贸企业尤其是涉及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结合此次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三)区安监局督查。区安监局将对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督查。督查组由区安监局领导同志带队,局相关处室派员参加(具体行程将与被督查单位联系)。督查采取听取被督查单位汇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落实重点工作措施情况、抽取部分企业进行作业现场督查的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和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要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警示”,扎实推进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诚信体系等制度建设,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有效遏制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无法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的震慑力。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严格值班值守,提升应急能力。各辖区安全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有效衔接地方政府应急资源和企业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