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当前和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有效压降一般事故,促进全区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决定自7月初至10月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夏季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高温、强降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较大威胁,是诱发事故的重要因素。从近三年的情况来看,每年7~9月份的事故死亡人数约占全年事故死亡总数的一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损失,教训及其深刻。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各园区(镇、街道)、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夏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开展好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两聚一高”发展大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突出重点,严格履职
各园区(镇、街道)、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建立执法行动责任体系,细化执法分工,将百日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一)明确执法任务。要把防控较大以上事故和较大影响事故作为执法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摸排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和事故易发区域、部位、环节,明确执法重点;要认真吸取省内外重特大事故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以往事故的教训,特别是“7.7”天卓纺织窒息中毒事故和近期连续几起火灾事故教训,对倾向性、苗头性、习惯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针对性执法,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二)明确执法内容。要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执法行动重要内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对存在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失,安全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企业,坚决立案查处。
(三)明确执法重点。要突出高危行业领域执法行动,包括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电梯、特种设备、旅游设施、校车等;要突出重点区域执法行动,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区、旅游购物人员密集区、“三合一”场所等;要突出重点企业执法行动,包括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的企业、标准化验收不达标和被通报曝光的企业等。
三、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各园区(镇、街道)、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多部门综合执法、跨地区联合执法、针对性专项执法,重拳出击,重典治乱。
(一)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在做好事故查处的同时,强化事前防控,突出事前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从严处罚一起。对明知故犯、顶风违法的企业,按照“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求,从重予以打击。
(二)集中查办典型案件。重点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群众投诉举报集中、近年来重复发生事故的企业,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认真排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案源,汇集执法资源,开展集中会办,提高执法效应。
(三)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定期汇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典型违法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增强执法威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各园区(镇、街道)、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报刊、网络和新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依法治安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对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认真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和移送标准,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杜绝以罚代刑。
四、统筹协调,务求实效
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各园区(镇、街道)、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协调保障、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园区(镇、街道)、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强化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具体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要做好执法保障,确保经费、人员、车辆向执法行动倾斜。
(二)尽快落实方案。本次执法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7月20日),集中执法阶段(7月20日~10月15日),督导检查阶段(10月15日~10月30日)。各园区(镇、街道),区经发局、城建局、环保局、社会事业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交巡警大队、公安消防大队、运管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于7月14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百日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分管负责人、协调部门及联系人等相关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见附件1)。百日执法行动具体方案要明确执法重点和内容。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园区(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执法行动的监督检查,建立信息通报等行之有效的督办制度。每月30日前报送百日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见附件2),10月13日前报送百日执法行动总结。
(四)严肃跟踪问效。区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百日执法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和暗查暗访,对执法行动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及时警示约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百日执法行动将作为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百日执法行动联系人员报表
2.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统计表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
附件1
百日执法行动联系人员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各园区(镇、街道)
或部门名称
分管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邮箱
备注
责任处室
联络人
附件2
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各园区(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立案情况
行政处罚(罚款以
万元计)
其他重大
处罚
责任
追究
曝光
执法检查企业(煤矿)总家数
立案总数
事前立案数
事故立案数
事前立案数占立案总数比例(%)
事故立案数占立案总数比例(%)
事前立案数占实际检查企业总数比例(%)
罚款金额总数
事前处罚罚款金额
事故处罚罚款金额
事前处罚罚款金额占罚款金额总数比例(%)
事故处罚罚款金额占罚款金额总数比例(%)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件数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数
提请关闭企业数
党政纪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
曝光次数
曝光企业数
公职人员
企业人员
。。。
合计
注:1、执法数据统计为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执法数据。
2、事前立案数、事前处罚金额均不包括简易程序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