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反馈意见全面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明电〔2017〕17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明电〔2017〕18号)层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就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压实安全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园区(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抓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生产、经营、建设一线开展全方位的督促检查,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地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园区(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照8月初国务院安委办第14督导组、9月中旬国务院安委会第7督导组来江苏省督导以及市安委会第4综合督查组来我区督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逐项查缺补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督促整改落实;要进一步突出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烟花爆竹、消防、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重点部位、要害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检查再排查,仔细排查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值班值守,不断提高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两节”期间,各园区(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要认真落实 事故报告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要建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和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做到发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及时控制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严防次生事故和灾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