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的
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切实加强全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和回应基层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有效改进和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着力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的突出作用,经区委政法委领导同意,现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服务指引向基层最前沿、群众的身边的村(社区)覆盖,切实为全区深化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延伸服务触角,突出公益性、便民性,优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运行机制、服务方式、工作内容,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努力实现“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8”)群众知晓度和使用率明显提升,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全面覆盖,法治宣传服务进村(社区)务实高效,法律援助服务进村(社区)扩面提质,加快建立覆盖全区、运行规范、服务惠民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努力在服务惠民、维护稳定、助推发展方面展示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作为。
三、工作内容
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紧紧扎牢群众最迫切、基层最需要、不增加村(社区)负担的四个方面着力,着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实效、评价良好、常态运作。
(一)公共法律服务指引进村社
1.“12348”平台覆盖城乡。“12348”平台作为覆盖城乡的服务、便民、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通过热线、网站、微信三位一体媒介,实现包括法律咨询、纠纷受理、法律援助、公证事务、律师服务等一站式、联动式服务;通过建立市、区、镇(街道)三级法律服务机构地理信息查询系统,使群众能在网上快速查询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的空间地理、相关电话、服务信息,努力使群众足不出户,获得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2.“12348”指引发放到户。结合“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所涉及的便民服务项目,制作一目了然、清晰易懂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卡,组织社工、网格员以及村(居)民小组长结合日常入户走访、业主QQ群、微信公众、宣传屏等形式,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普及到千家万户,让“12348”深入人心。
3.“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置到村(社区)。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或调解室,在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标识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座牌或科室牌,在便民服务大厅可分类摆放涉及律师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服务等宣传指引资料,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在村(居)委会办公地、文体活动中心等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公告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指引,逐步推进基层群众走进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获取法律知识,通过拨打电话开展法律咨询,通过上网寻求法律服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进村社
深入推进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所所结对”工作,开展全区律师、法律工作者结对驻点服务。探索推进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挂钩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村(社区)实际,在村(社区)建立“一对多村(社区)”【每名律师至多挂钩服务三个村(社区)】对接法律服务机制,逐步推进在全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实体化运作,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在办事大厅或调解室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办公窗口(场所)。定期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挂钩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原则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每月至少两次到村(社区)开展服务,发放服务联系卡,开展实时法律服务,方便群众就近接受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基层组织提供决策顾问服务,参与基层疑难复杂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定期在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各镇(街道)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出台法律顾问进村社实施方案和考核管理办法。
(三)法治宣传服务进村(社区)
1.稳步建设,扩大法治宣传阵地辐射力。扎实推进“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群众认可、务实高效的原则,扎实推进本土化法治文化载体阵地建设,全面发挥法治文化示范点、视频法治讲堂等群众身边的法治文化资源辐射带动效应,加快打造群众身边看的见、用的上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
2.务实推进,增强法治文化活动感染力。按照区级巡演和镇(街道)自主演出两个层次,推进法治文艺下乡(进社区)全覆盖,同时,协调有关部门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演出,增加法治类剧(节)目在“社区天天乐”等惠民演出中的比例。深入开展“送法治(微)电影下乡(社区)”活动,依托送电影下乡放映队和户外电子屏在全年放映400场次,最大限度满足基层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3.创建引领,增强民主法治建设原动力。以创建国家、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为载体,引导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前或讨论与村民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邀请法律顾问和村民代表参与,进行决策论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法律援助延伸进村(社区)
推动在村(社区)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结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挂钩服务村(社区),强化对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宣传,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对有特殊困难,确实无法亲自到中心办理援助事项的群众,根据申请人要求并经村(社区)核实以及援助事项的实际情况,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和该村(社区)挂钩服务律师上门办理受理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根据《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让困难弱势群体享受到均等及时的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先行。(2016年4月)根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的有关事项,制定具体明确的调研工作方案,明确调研需要解决、需要倾听的各项问题,组织专门调研组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专项调研,及时归拢收集基层各项意见建议,了解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下一步推进工作提供明确方向。
(二)试点带动务实。(2016年5月—8月)根据各镇(街道)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孟河镇作为该项工作全区试点镇,充分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资源,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社实体法律服务力量,全面放大“公共法律服务站”宣传效应、区、镇联动推动,人员力量、指引资料、推进经费集中保障,务实打造我区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新模式,示范推动工作向面上推进。
(三)集中推进稳妥。(2016年9月—12月)要在试点成效凸显的基础上,适时举办现场推进会,全面了解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的有关要求、标准和重点需要解决的事项,提振做好该项工作的信心。集中推进将以镇(街道)推进为主,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将在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指引资料、宣传载体等配备上给予支持,并深入开展业务指导。各镇(街道)要实时关注挂钩服务、社工评价、群众反映等工作推进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区委政法委(司法局),确保集中推进平稳有序。
(四)常态运行提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的实体化和网络化服务建设,完善宣传阵地建设,适时更新指引和宣传资料,规范挂钩服务运作,推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挂钩服务群众“定时+即时”运作模式。将“12348”与便民服务平台有机整合,实现便民服务产品和法律服务产品一体式提供、一站式发布,快速响应居民需求,深入开展意见投诉、业务咨询等互动式交流,实现社区服务管理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的常态化运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也是践行群众路线保障民生、维护和谐稳定助推发展的具体抓手,是对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有效回应。为此各镇(街道)要站在保稳定、促法治、惠民生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稳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是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的法律服务民生工程,各镇(街道)要通过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媒体宣传手段,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普及到千家万户,让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深入人心,努力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推介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服务成效,形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狠抓落实,强化保障。各镇(街道)司法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公益性法律服务经费补偿机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在经费上予以倾斜。要健全完善督导机制,制定出台法律顾问进村(社区)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和反馈、服务质量评价、监督、失信惩戒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