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做好2016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我局定于十二月中旬起对各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十二月中旬起,具体检查时间与各所联系后确定。
二、检查内容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
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表现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
三、检查所需提交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工作总结;
2、内部管理台账资料;
3、开展业务活动的资料;
4、已结案件卷宗;
5、纳税凭证、财务报表。
相比与之前,本次检查区局将从中国裁判文书网随机抽取5件已办结案件,检查时由各所提供案件卷宗材料。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我局出具各所年度考核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的依据,望各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联系人:徐恺,电话:85177989。
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