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常州市新北区法治宣传教育协会
的资格审查意见
苏震等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常州市新北区法治宣传教育协会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常州市新北区法治宣传教育协会会员数量和章程符合条例规定,有固定的住所、合法的资产和活动资金,设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同意成立常州市新北区法治宣传教育协会并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请你们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