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雅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7年6月14日递交的《设置常州雅博口腔门诊部的可行性报告及申请书》已收悉。现已公示结束。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同意设置常州雅博口腔门诊部。请收到此批复后,按要求及时向我局提交材料。
此复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7月20日